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的规定,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如下:
耕地的承包期限 为30年。
草地的承包期限 为30年至50年。
林地的承包期限 为30年至70年。
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,若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延长。
耕地承包期满后,可以再延长30年;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满后,也可以依照相同的规定相应延长。
村集体土地承包费不交会有什么影响?
村干部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民法典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有何规定?